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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正在進行一項運動
透過我的穿著,展現我的意志!
在辦公室裡,
一場看得到,卻沒人聽得見的
示威抗議(manifestation)
公司的服裝規定:
襯衫、領帶
套裝、裙子
可是自從九月底,
公告單位帶頭破壞規定,
採取自由心証,自由調配服裝
有時穿賣場制服,
有時穿襯衫、不打領帶,
於是,
我再也不願意遵守不是規定的規定
我已經穿了三週的制服與牛仔褲、運動鞋。
忘記打領帶的壓迫感,
昨天還隱隱不安,
是否要回歸打了5個月領帶的
所謂的正常生活?
這樣的掙扎只有30秒,
因為,我在辦公室已經被迫戴上隱形的口罩(不可聚眾聊天),
只有無時無刻在腦海中抗議著,
然而透過
我的服裝,
這個變異的象徵,
說明我的立場,
『我可以遵守你的規定,
但也可以遵守自己的原則。』
唯一差別在於,
球賽要有參與競賽的雙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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